公開發行公司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

公開發行公司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 - 企業內部控制制度 - 證券暨期貨市場各服務事業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

TWD 6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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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公開發行公司建立內部控制制度

第13 條公開發行公司內部稽核單位應依風險評估結果擬訂年度稽核計畫,包括每月應稽核之項目,年度稽核計畫並應確實執行,據以評估公司之內部控制制度,並檢附工作底稿及相關 

公開發行公司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問答集

答:依據證券交易法第14 條之1 規定,本會得訂定有關公開發行公司、證券交易所、證券商及第18 條所定之事業應建立財務、業務之內部控制制度之準則。 二、 處理準則之法律效 

1. 何謂內部控制? 依公開發行公司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

依公開發行公司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第六條規定,公開發行. 公司之內部控制制度應包括下列組成要素:. 一、 控制環境:係公司設計及執行內部控制制度之基礎。控制環境.5 頁

法規內容-公開發行公司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

第2 條公開發行公司建立內部控制制度,除證券、期貨、金融及保險等事業之相關法令另有規定者外,應依本準則以及本準則所訂定之內部控制制度規定辦理。 第3 條公開發行公司之 

法規資訊

公開發行公司設置審計委員會者,其內部控制制度,應包括審計委員會議事運作之管理。 股票已上市或在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之公司,其內部控制制度,尚應包括對下列作業之控制:.

修正「公開發行公司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部分條文及

修正「公開發行公司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部分條文及「證券暨期貨市場各服務事業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第8條、第14條、第39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