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級失能:理賠保額的100% · 2級失能:理賠保額的90% · 3級失能:理賠保額的80% · 4級失能:理賠保額的70%.
失能扶助險(簡稱「失扶險」,原稱殘扶險)以「定期給付」為特徵,保障被保險人因疾病或意外導致長期失能後,所產生的長期照護費用。其理賠金額通常以月為單位,
符合第一級失能者給付一百個月,符合第二、三及四級失能之一者給付七十五個月,符合第五及六級失能之一者給付五十個月。 如被保險人於給付期間內身故時,本公司將其未支領之
2.失能年扶助金:18萬(1-6級失能,按年給付最多20次) · 3.身故/喪葬費用保險金:100萬 · 4.特定意外身故保險金:300萬 · 5.老年
失能險舊名為殘扶險,政府為落實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的「不歧視」原則,從民國107 年6 月15 日起,通過了《保險法》修正案,未來保單不得出現「殘廢」字眼,一律改為「失能」。
失能扶助險,是指針對失能損失理賠定期性保險金的保險。 失能扶助險是保障失能發生後所衍生的相關支出,包含看護費用、添購醫療器材費用等。相較於失能險一次性理賠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