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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WD 49.21

股票贈與過戶

贈與人原留印鑑(蓋妥免附) · 受贈人印章(舊戶為原留印鑑) · 股票(蓋妥出受讓人印鑑) · 法人贈與需檢附贈與雙方同意書 · 稅捐機關出具之贈與稅完稅證明或免稅 

繼承股票過戶

稅捐機關出具之遺產稅完稅或免稅證明書 · 繼承系統表 · 受讓人證券集保存摺封面影本乙份全部繼承人股份分配同意書(須由全部 

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35 相關法條

(一)檢附拍得之股票及過戶申請書,法院拍賣筆錄及權利移轉證明,並附證券交易稅完稅證明。 (二)股票及過戶申請書出讓人蓋章欄,得以法院權利移轉證明代替之。 二、繼承 

股票過戶

>股東辦理繼承過戶,請先向本公司查詢或申請截至死亡日持有股數之證明,如有參加集中保管,請再另洽證券經紀商查詢集保持股資料 · >在中華民國境內無戶籍 

洽辦股務業務

印章(舊戶為原留印鑑); 股票; 股票轉讓過戶申請書; 買進報告書(成交單);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一份(舊戶免附); 印鑑卡一張(舊戶免附). 備註. 未成年股東股票、印鑑卡應加蓋 

股務申辦須知

登錄專戶持股明細調整申請書(673) (上市櫃公司需填寫) · 股票轉讓過戶聲請書(未上市櫃公司需填寫) ; 全部繼承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