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機構資訊系統安全基準
壹、前言. 為確保金融機構提供電腦系統具有一致性基本系統安全防護能力並遵循中. 華民國銀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制訂之「金融機構資訊系統安全基準」.
金融機構資訊系統安全基準. 檢視整體電腦系統是否符合「金融機構資. 訊系統安全基準」有關提升系統可靠性「技1~. 技25」及安全性侵害之對策「技26~ 技51」. 之規範。 (1) 6 頁
二、定期使用弱點掃描。 宜有適度加密機密資料內容 及加強防護工具。 為改善並提升網路與資訊系 統安全防護能力,參考銀行業 「金融機構辦理電腦系統資 訊安全評估辦法」,
為確保金融機構提供電腦系統具有一致性基本系統安全防護能力並遵循中華民國銀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制訂之「金融機構資訊系統安全基準」及「金融機構
第十二條辦公環境管理應符合下列要求: 一、 提供客戶使用之公用電腦管理 (一) 應至少辦理第十條第一款及第二款。 (二) 應限制可攜式儲存裝置介面存取(如USB 埠)。9 頁
(5)有關程式及資料檔案管理及維護規範? (6)有關各項業務處理操作規範? (7)有關工作之分配及其管理之規範? (8)有關內部自行查核之規範? 「金融機構資訊系統安全基準」, 52.
22, 保險經紀人資訊安全作業控管自律規範, 全文, 自律規範 ; 安全控管 · 23, 金融機構辦理電子銀行業務安全控管作業基準, 全文, 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