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發票逾期上傳罰則 - 營業人限期上傳電子發票資訊輔導期6個月7月1日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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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業人應依限據實上傳電子發票,以免受罰

營業人應依限據實上傳電子發票,以免受罰.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自114年1月1日起,營業人銷售貨物或勞務開立電子發票,應於開立後翌日起算7日(買受 

【開立電子發票一定要做的事】NEW

項,如未依規定記載或所載不 實者,將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 營業稅法第48 條第1 項規定, 按發票所載銷售額,處1%罰 鍰,其金額不得少於新臺幣 1,500 元, 不得超過新臺幣 15,000 

62萬營業人注意!電子發票上傳存檔不再只是規定違規恐

若營業人未在規定的時限內完成傳輸,或傳輸的資料未據實(例如發票金額、買受人資訊有誤),自114年7月起將依法處罰,罰款金額範圍為每次1,500元至15,000元, 

電子發票討論區-回應-財政部北區國稅局

電子發票逾時傳輸處罰1,500元以上15,000元以下罰鍰, 得按次處罰, 會計小姐, 2024-07-18 16:12:00, 今年7月立法院三讀通過, 增訂營業人未依限存證電子發票者,處新臺 

發票開立日期、跳號、漏開的稅局相關法規宣導說明

罰款內容:延遲上傳每次罰新台幣1,500至 

營業人限期上傳電子發票資訊輔導期6個月7月1日開罰

《加值型與非加值型營業稅法》已經修法通過,營業人如果沒有在期限內上傳電子發票資訊,就會被處罰。財政部表示,自明年1月1日起,各區國稅局以及加值中心